一、法定依据
《城乡规划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)第36条、
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第28、29、30条。
二、申报材料
1、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申请表;
2、提供拟建项目现状(场)照片,有资质测绘单位实测现状地形图(1:200或1:500)一份及电子文档;
3、选址依据(如规委会纪要、政府纪要、市委纪要、上级主管部门文件、市政府意见等);
4、其他相关材料;
5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;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人(经办人)电话
三、法定时限
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,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。
四、办事程序
1、受理 2、核查 3、报批 4、颁证
五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
否
六、联系方式
峨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:0833-5551492